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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1日17时,四川省水利厅、四川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黄色预警。这是进入主汛期(7—8月)后,我省发布的第二个山洪灾害黄色预警。
预警信息显示:7月11日20时至12日20时,广元市青川,绵阳市平武、北川、江油、安州,德阳市绵竹、旌阳、罗江、什邡,成都市彭州、都江堰等11个县(市、区)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(黄色);广元市利州、剑阁、朝天、昭化,绵阳市梓潼、游仙、涪城、三台,德阳市广汉、中江,成都市大邑、邛崃、蒲江、崇州、金堂、青白江,雅安市雨城、名山、荥经、汉源、石棉、天全、芦山、宝兴,乐山市金口河、峨边、峨眉山、夹江,眉山市洪雅、丹棱、东坡,甘孜州康定、泸定、色达,阿坝州壤塘、九寨沟、松潘、茂县、汶川,凉山州甘洛等40个县(市、区)可能发生山洪灾害(蓝色)。
上述两部门同时发布防御要求:
1.立即通报乡镇、村和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,所有责任人务必立即上岗到位。
2.密切关注天气预报、降雨水位和危险区预警情况。
3.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。
4.按照《四川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规程》,加强监测预警、适时启动预案,及时、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,强化转移路线与安置区安全监管。
5.组织山洪灾害专题会商、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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